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滨州博兴段)水土保持提升

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滨州博兴段)水土保持提升-监理标,施工标,其他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滨州博兴段)水土保持提升已经 滨州市城乡水务局以“ 滨水发〔2024〕20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滨州市水利资源开发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监理标,施工标,其他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滨州博兴段)水土保持提升主要建设内容为:小清河分洪道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博兴县城区段左岸堤防堤顶路肩及两侧护坡,总长度约6.3km,并对城区段以外堤防在现状基础上补种小叶黄杨等灌木。
本次招标共分为5个标段。其中监理1个标段,施工1个标段,跟踪审计1个标段,水土保持监测1个标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 5个标段。
监理标: 监理标
标段内容:
    对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滨州博兴段)水土保持提升全部内容的施工及所对应的材料、设备和保修阶段进行全面监理工作。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5.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 6.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7.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8.总监理工程师的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9.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或保函. 
工程造价标: 跟踪审计标
标段内容:
    对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滨州博兴段)水土保持提升全部内容的施工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并协助编制项目财务决算报告。
资格审查项: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项目负责人的注册造价师证书. 4.项目负责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5.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或保函. 
工程施工标: 施工标
标段内容:
    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滨州博兴段)水土保持提升全部内容的施工及保修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0.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1.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施工合同额300万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累计使用农民工人数达到30人的,需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 12.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 13.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或保函. 
其他工程1标: 水土保持监测标
标段内容:
    开展本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编制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编制水土保持专项各类监测成果报告,协助建设单位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等。
资格审查项: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 4.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或保函. 
其他工程2标: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
标段内容: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主要实施内容:开展项目验收调查,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和验收报告,协助招标人组织水保专项验收等。
资格审查项: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或保函. 
3.规模
小清河分洪道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博兴县城区段左岸堤防堤顶路肩及两侧护坡,总长度约6.3km,并对城区段以外堤防在现状基础上补种小叶黄杨等灌木。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监理标投标人须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两个及以上在建水利工程监理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及全国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5.2施工标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经理不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3跟踪审计标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拟投入本项目所有跟踪审计人员必须是本企业人员。 5.4水土保持监测标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3星级及以上),可从事水土保持工程工程监测业务,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拟投入本工程所有人员须是本企业固定人员。 5.5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能力和水平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拟投入本工程所有人员须是本企业固定人员。 5.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7投标企业应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及时办理电子签章。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8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9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1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2本项目全部为电子标。 6.3异议受理单位:滨州市城乡水务局,联系人:郝主任,联系电话:0543-2219916 地址:滨州市黄河五路338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4-02-19 09:00:00~2024-02-24 09: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水利项目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8.3 其他说明:潜在投标人务必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滨州市水利资源开发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水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董主任 联系人: 荣经理 张伊宁
联系电话:0543—2217176 联系电话:0531-66576240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927945523@qq.com
地址:滨州市滨城区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9-1号

发布时间:2024-02-08 16:15:20

主办单位:山东省水利厅  承办单位:山东省水利信息中心  网址:http://wr.shandong.gov.cn/dz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