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齐河县节水产业发展市级试点项目

2024年度齐河县节水产业发展市级试点项目-其他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4年度齐河县节水产业发展市级试点项目已经 德州市节约用水办公室以“ 德节水办〔2024〕3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齐河县水资源保护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其他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编制《齐河县节水产业调研报告》、《齐河县节水产业发展规划》,组建齐河县节水产业协会,出台齐河县节水产业扶持机制等。
其他标1个
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
其他工程标: 其他标
标段内容:
    编制《齐河县节水产业调研报告》、《齐河县节水产业发展规划》,组建齐河县节水产业协会,出台齐河县节水产业扶持机制等。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或保函. 4.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3.规模
小型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 5.2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3投标企业应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及时办理电子签章。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4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费用自理。 6.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 6.3异议受理单位:齐河县水利局,联系人:张主任,联系电话:0534-5336210,地址:齐河县齐晏大街179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4-09-15 09:00:00~2024-09-22 17: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水利项目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8.3 其他说明:潜在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齐河县水资源保护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主任 联系人: 郭艳美
联系电话:0534-5336128 联系电话:1566832698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ygzdzbb01@163.com
地址:齐河县城区齐晏大街179号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西进时代

发布时间:2024-09-14 15:02:34

主办单位:山东省水利厅  承办单位:山东省水利信息中心  网址:http://wr.shandong.gov.cn/dz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