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2024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齐河县2024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施工标,采购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齐河县2024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已经 德州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 德水农改领办〔2024〕2号,德水农改领办〔2024〕1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齐河县引黄灌溉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冠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施工标,采购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齐河县2024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中央资金),涉及晏北街道、晏城街道、表白寺镇、安头乡、宣章屯镇、大黄乡、华店镇、刘桥镇、潘店镇、仁里集镇、马集镇、赵官镇、胡官屯镇、焦庙镇、祝阿镇15个乡镇(街道)。主要建设内容为配套射频器(带上传功能)580 套。 齐河县2024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省级资金),涉及晏城街道、华店镇、刘桥镇、焦庙镇、祝阿镇 5个乡镇(街道)。主要建设内容为配套井电双控射频器 50套,射频器(带上传功能)335 套,信息化平台一处,灌溉设施维修养护
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本次招标为 4个标段。
工程施工标: 施工标
标段内容:
    齐河县2024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省级资金)灌溉设施维修养护。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0.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1.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施工合同额300万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累计使用农民工人数达到30人的,需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 
采购1标: 采购1标
标段内容:
    齐河县2024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中央资金)配套射频器(带上传功能)580套。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资格审查项: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授权代表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采购2标: 采购2标
标段内容:
    齐河县2024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省级资金)配套井电双控射频器50套。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资格审查项: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授权代表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采购3标: 采购3标
标段内容:
    齐河县2024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省级资金)配套射频器(带上传功能)335套,信息化平台一处。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资格审查项: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授权代表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规模
小型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施工标要求投标人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要求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5.2 采购1-3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的能力,所投产品符合国标。 5.3 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4 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市场主体,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5 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6.2本次招标兼投不兼中,按采购1-3标、施工标的顺序评审,如前一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后续标段不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6.2异议受理单位:齐河县水利局,联系人:张主任,联系电话:0534-5336210,地址:齐河县齐晏大街179号。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提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4-09-26 08:30:00~2024-10-08 17: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水利项目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8.3 其他说明:潜在投标人务必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齐河县引黄灌溉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冠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主任 联系人: 黄经理
联系电话:18953475051 联系电话:0531-88688019、1861566332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sdguanfengjn@163.com
地址:齐河县齐晏大街179号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天辰路2177号联合财富广场4号楼805室

发布时间:2024-09-25 16:44:10

主办单位:山东省水利厅  承办单位:山东省水利信息中心  网址:http://wr.shandong.gov.cn/dz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