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邹城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自然变化结余资金项目和邹城市2024年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其他标,施工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4年邹城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自然变化结余资金项目和邹城市2024年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已经 济宁市城乡水务局以“ 济水规建〔2024〕10号,济水规建字〔2024〕4 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邹城市河湖事务服务中心(邹城市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其他标,施工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024年邹城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自然变化结余资金项目和邹城市2024年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已经 济宁市城乡水务局以“ 济水规建〔2024〕10号,济水规建字〔2024〕4 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邹城市河湖事务服务中心(邹城市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其他标,施工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2024年邹城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自然变化结余资金项目和邹城市2024年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位于济宁市邹城市。主要内容包括:基础设施配套、农田水利灌溉项目、生产交通设施提升项目、基础设施配套提升项目等内容。。
2024年邹城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自然变化结余资金项目和邹城市2024年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本次招标为3个标段。其中工程施工2个标段,其他标1个标段。 。
本次招标为 3个标段。
工程施工1标: 施工1标段
标段内容:
2024年邹城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自然变化结余资金项目的施工和保修工作:邹城市石墙镇面坊村基础设施配套及农田水利灌溉项目、邹城市香城镇戴村生产交通设施提升项目,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0.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1.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施工合同额300万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累计使用农民工人数达到30人的,需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 12.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工程施工2标: 施工2标段
标段内容:
2024年邹城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自然变化结余资金项目的施工和保修工作:邹城市大束镇杜东村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邹城市大束镇赵东村基础设施配套提升项目,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0.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1.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施工合同额300万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累计使用农民工人数达到30人的,需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 12.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其他工程标: 其他标
标段内容:
2024年邹城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自然变化结余资金项目和邹城市2024年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从建设实施开始至工程竣工通过验收、移交、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代建建设管理工作以及施工和保修阶段全面监理工作。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5.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6.拟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7.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8.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9.代建项目经理职称证书. 10.代建项目经理社保的缴纳证明材料.
2024年邹城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自然变化结余资金项目和邹城市2024年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位于济宁市邹城市。主要内容包括:基础设施配套、农田水利灌溉项目、生产交通设施提升项目、基础设施配套提升项目等内容。。
2024年邹城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自然变化结余资金项目和邹城市2024年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本次招标为3个标段。其中工程施工2个标段,其他标1个标段。 。
本次招标为 3个标段。
工程施工1标: 施工1标段
标段内容:
2024年邹城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自然变化结余资金项目的施工和保修工作:邹城市石墙镇面坊村基础设施配套及农田水利灌溉项目、邹城市香城镇戴村生产交通设施提升项目,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0.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1.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施工合同额300万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累计使用农民工人数达到30人的,需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 12.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工程施工2标: 施工2标段
标段内容:
2024年邹城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自然变化结余资金项目的施工和保修工作:邹城市大束镇杜东村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邹城市大束镇赵东村基础设施配套提升项目,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0.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1.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施工合同额300万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累计使用农民工人数达到30人的,需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 12.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其他工程标: 其他标
标段内容:
2024年邹城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自然变化结余资金项目和邹城市2024年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从建设实施开始至工程竣工通过验收、移交、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代建建设管理工作以及施工和保修阶段全面监理工作。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5.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 6.拟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7.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8.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9.代建项目经理职称证书. 10.代建项目经理社保的缴纳证明材料.
3.规模
小型
小型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施工标投标人须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施工的能力。施工标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在建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2其他标:建设实施代建(含监理)标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拟派驻本工程的代建项目经理具有水利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代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两个及以上在建工程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市场主体,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5投标人须严格执行山东省水利厅发布的鲁水建函字〔2018〕14号文“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两个及以上在建水利工程监理项目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规定,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5.6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5.7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s://credit.shandong.gov.cn/)及信用济宁(http://credit.jining.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方可参与投标。
5.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 本项目建设实施代建(含监理)标、施工标为均为电子标。 6.2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6.3 本次招标兼投不兼中,按其他标、施工一、二标的顺序评审,如前一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后续标段不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6.4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孟科长 0537-5112311。 6.5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济宁市城乡水务局。
6.1 本项目建设实施代建(含监理)标、施工标为均为电子标。 6.2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 6.3 本次招标兼投不兼中,按其他标、施工一、二标的顺序评审,如前一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后续标段不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6.4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孟科长 0537-5112311。 6.5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济宁市城乡水务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4-11-11 08:00:00~2024-11-17 18: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水利项目招投标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8.3 其他说明: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务必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邹城市河湖事务服务中心(邹城市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联系人: 孟科长 | 联系人: 杭经理 |
联系电话:0537-5112311 | 联系电话:18678755906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sdjz_zc@126.com |
地址:邹城市聚贤大厦 |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建设大楼22层 |
发布时间:2024-11-06 14:4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