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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农村供水保障提质工程-施工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高青县农村供水保障提质工程已经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高发改项审〔2025〕27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高青县农业节水灌溉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裕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施工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高青县农村供水保障提质工程已经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高发改项审〔2025〕27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高青县农业节水灌溉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裕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施工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对芦湖水厂净水设施进行更换;对辛庄村、张王村、翟寺村内部分村内设施老化严重的供水管线及水表进行更新、改造。
(1)对芦湖水厂净水设施进行更换:提升东部乡镇6万户农村居民供水保障水平,确保广大群众喝上优质、干净、放心的自来水;(2)对辛庄村、张王村、翟寺村内部分老化严重的供水管线及水表进行更新、改造,全力保障群众生活用水需求。
本次招标为 2个标段。
工程施工1标: 施工1标
标段内容:
对芦湖水厂净水设施进行更换,对辛庄村内部分老化严重的供水管线及水表进行更新改造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人是否为单位固定人员.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0.授权代表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1.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施工合同额300万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累计使用农民工人数达到30人的,需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 12.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13.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或保函. 14.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工程施工2标: 施工2标
标段内容:
对张王村和翟寺村内部分老化严重的供水管线及水表进行更新更换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人是否为单位固定人员.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0.授权代表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1.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施工合同额300万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累计使用农民工人数达到30人的,需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 12.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13.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或保函. 14.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对芦湖水厂净水设施进行更换;对辛庄村、张王村、翟寺村内部分村内设施老化严重的供水管线及水表进行更新、改造。
(1)对芦湖水厂净水设施进行更换:提升东部乡镇6万户农村居民供水保障水平,确保广大群众喝上优质、干净、放心的自来水;(2)对辛庄村、张王村、翟寺村内部分老化严重的供水管线及水表进行更新、改造,全力保障群众生活用水需求。
本次招标为 2个标段。
工程施工1标: 施工1标
标段内容:
对芦湖水厂净水设施进行更换,对辛庄村内部分老化严重的供水管线及水表进行更新改造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人是否为单位固定人员.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0.授权代表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1.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施工合同额300万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累计使用农民工人数达到30人的,需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 12.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13.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或保函. 14.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工程施工2标: 施工2标
标段内容:
对张王村和翟寺村内部分老化严重的供水管线及水表进行更新更换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5.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授权代表人是否为单位固定人员. 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 8.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0.授权代表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11.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施工合同额300万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累计使用农民工人数达到30人的,需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 12.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13.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或保函. 14.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规模
小(五)型
小(五)型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工程施工1标和工程施工2标投标人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3投标企业应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及时办理电子签章。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4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2本项目均采用电子招标。 6.3本项目所有标段可兼投可兼中。 6.4异议受理单位:高青县农业节水灌溉服务中心,联系人:徐科长,联系电话:0533-6775506,地址:高青县中心路37号。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提出。 6.5行政监督单位:高青县水利局(高青县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联系电话:0533-6962141。
6.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2本项目均采用电子招标。 6.3本项目所有标段可兼投可兼中。 6.4异议受理单位:高青县农业节水灌溉服务中心,联系人:徐科长,联系电话:0533-6775506,地址:高青县中心路37号。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提出。 6.5行政监督单位:高青县水利局(高青县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联系电话:0533-6962141。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5-07-24 08:30:00~2025-07-30 17: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水利项目招投标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8.3
其他说明:潜在投标人务必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08-19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开始30分钟之内进行解密及确认。
9.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由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加密上传至山东省公共资源水利项目招投标交易系统(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大路226号)开标席位311-05
9.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出现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1.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2.未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对解密结果进行确认的。
9.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08-19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开始30分钟之内进行解密及确认。
9.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由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加密上传至山东省公共资源水利项目招投标交易系统(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大路226号)开标席位311-05
9.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出现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1.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2.未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对解密结果进行确认的。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高青县农业节水灌溉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裕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行政监督部门: 高青县水利局 |
联系人: 徐科长 | 联系人: 王立春 | 联系电话: 0533-6962141 |
联系电话:0533-6775506 | 联系电话:0533-6082338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shandongyuheng@126.com | |
地址:高青县中心路37号 | 地址:沂源县城新城路780号丽阳大厦6楼 |
发布时间:2025-07-23 10:5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