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经济开发区工业用水改造和居民用水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

利津经济开发区工业用水改造和居民用水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设计标,施工标,采购标,监理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利津经济开发区工业用水改造和居民用水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已经 利津县行政审批局以“ 2504-370522-89-01-270614”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利津惠泽自来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方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设计标,施工标,采购标,监理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滨南水库南侧新建提水泵站一座,提升改造供水管线约143.88千米,其中:工业供水管线约67.13千米、居民用水管线约76.75千米。
工程总承包(EPC),具体包括:项目规划范围内涉及的所有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保修、项目管理及各项手续办理、移交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竣工图编制等),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及安装、系统调试,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所有申报、审批的资料编制、报送、修改工作、工程验收、竣工验收、工程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监理,具体包括: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本次招标为 2个标段。
其他工程1标: 利津经济开发区工业用水改造和居民用水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滨南水库南侧新建提水泵站一座,提升改造供水管线约143.88千米,其中:工业供水管线约67.13千米、居民用水管线约76.75千米。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资格审查项:
    1.营业执照(联合体所有成员). 2.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提供). 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5.设计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提供人身意外险).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7.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8.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9.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施工合同额300万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累计使用农民工人数达到30人的,需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 10.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11.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 12.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联合体所有成员). 1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其他工程2标:  利津经济开发区工业用水改造和居民用水提升项目监理
标段内容:
    利津经济开发区工业用水改造和居民用水提升项目监理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联合体所有成员).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 5.总监理工程师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6.项目总监在建情况承诺书(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监理项目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 7.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 8.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联合体所有成员). 9.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3.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滨南水库南侧新建提水泵站一座,提升改造供水管线约143.88千米,其中:工业供水管线约67.13千米、居民用水管线约76.75千米。
4.资金来源
企业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5.2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监理项目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监理项目部组成人员配备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3工程总承包(EPC)标段: 投标人必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①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同时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含)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丙级(含)以上资质;③同时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含)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以及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投入本项目部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 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6投标人可同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5.7本项目按照监理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标段的顺序评审,如投标人为前面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再参与后续标段中标候选人推荐。 5.8投标人及参与本次招标的相关人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5.9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监理标段、工程总承包(EPC)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2)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 6.2本项目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要求为自2025年1月(含)以来不少于3个月在投标人单位连续缴纳的可经核验的社保五险信息(要求退休人员的,须提供由单位缴纳的有效期内的人身意外险)证明材料(注:部分地区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提供四险)。 6.3本项目所有标段均为电子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利津县)、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8.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09-11 00:00:00~2025-10-10 00:00:00(北京时间)。
8.2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8.3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同时发布,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25年9月11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0日9时00分自行登录进入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进行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查看“服务指南”查看“主体信息库注册申报流程”及“CA证书办理及激活操作说明 ”,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自行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10-10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开始30分钟之内进行解密及确认。
9.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指定栏目。
9.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交易乙方会员端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利津惠泽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方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 利津县水利局
联系人: 高先生 联系人: 赵先生 联系电话: 0546-5682164
联系电话:0546-5120776 联系电话:0546-832785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shandongfangda@126.com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经济开发区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红河路219号

发布时间:2025-09-10 17:40:16

主办单位:山东省水利厅  承办单位:山东省水利信息中心  网址:http://wr.shandong.gov.cn/dzzb/